东兴高速公路东延项目位于盐城东台市东部地区,为拟建设的东兴高速公路向东继续延伸至228 国道。项目建设对于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沿海发展等战略,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布局,构建盐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引导东台城镇规划建设,推动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等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项目路线起自弶港镇北侧,与228国道交叉,向西经弶港农场、三仓镇、南沈灶镇,在东台城区东侧止于与沈海高速公路交叉处,顺接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路线公里,全线均位于东台市境内。本项目主线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27 米。全线个主线收费站。
本次招标项目为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东延工程房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共1个标段,即DXDY-JL-51标段,对应弶港主线收费站、弶港北互通收费站、三仓互通收费站(含路政、养护工区、交警)、南沈灶北互通收费站、兴灶服务区(含加油站),总建筑面积约13600㎡。
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含公共区域二次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期约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以委托人实际进度计划为准。
投标人应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注:公共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能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担任过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的一任总监理工程师或两任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两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注:公共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1日,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测考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492118698。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乎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代建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监理项目的投标。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对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能够正常的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做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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